刑事領域成功實績
類型 | 圖示 | 簡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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羈押法庭 | 當事人被控傷害案件,檢察官聲請羈押,經林怡君律師協助辯護,法院駁回檢察官之羈押聲請,無保釋放,當事人的人身自由獲得保障! | |
羈押法庭 | 當事人涉及詐欺取財罪案件,檢察官聲請羈押,經林怡君律師協助辯護,法院駁回檢察官之羈押聲請,同意以5萬元交保後釋放,當事人的人身自由獲得保障! | |
羈押法庭 | 當事人因違反保護令案件被逮捕,檢察官聲請羈押,經林怡君律師協助辯護,法院駁回檢察官之羈押聲請,僅限制住居,當事人的人身自由獲得保障! | |
羈押法庭 | 當事人因多次酒駕涉犯公共危險案件,檢察官認為其有勾串其他共犯的疑慮而聲請羈押,經林怡君律師協助辯護,法院駁回檢察官之羈押聲請,僅限制住居,當事人的人身自由獲得保障! | |
羈押法庭 | 當事人因涉及毒品案件,檢察官認為其有勾串上下游、其他共犯及湮滅罪證等疑慮而聲請羈押,經林怡君律師協助辯護,法院駁回檢察官之羈押聲請,當事人得以一萬元交保後釋放,人身自由獲得保障! | |
羈押法庭 | 當事人因涉及毒品案件,檢察官認為其有勾串上下游、其他共犯、湮滅罪證或逃亡等疑慮而聲請羈押,經林怡君律師協助辯護,法院駁回檢察官之羈押聲請,當事人得以二萬元交保後釋放,人身自由獲得保障! | |
羈押法庭 | 當事人因涉嫌殺人未遂案件,檢察官逮捕被告後,認為其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等疑慮,向法院聲請羈押,經林怡君律師協助辯護,法院駁回檢察官之羈押聲請,當事人得以一萬元交保後釋放,人身自由獲得保障! | |
羈押法庭 | 羈押庭獲釋,經林怡君律師協助辯護,十萬元交保。 | |
羈押法庭 | 羈押庭獲釋,經林怡君律師協助辯護,二十萬元交保。 | |
停止羈押 | 經林怡君律師協助辯護,停止羈押聲請獲准。 | |
停止羈押 | 經林怡君律師協助辯護,停止羈押聲請獲准 ,責付被告母親。 | |
羈押抗告 | 經林怡君律師協助辯護,高等法院駁回檢察官抗告,被告得以交保,無羈押必要。 | |
肇事逃逸 | 林怡君律師協助被告洗清冤枉,取得公共危險案件(肇事逃逸)之不起訴處分。 | |
侵占 | 林怡君律師協助被告洗清冤枉,取得侵占罪無罪判決書。 | |
妨害性自主 | 林怡君律師協助被害人提出告訴成功,加害人(被告)因犯強制性交罪,處徒刑三年六個月,正義得以伸張。 | |
妨害性自主 | 林怡君律師協助被害人提出告訴成功,加害人(被告)因犯與未滿十六歲女子性交罪二次,各處徒刑三月,應執行有期徒刑四月,正義得以伸張。 | |
傷害 | 林怡君律師協助被告洗清冤枉,取得傷害罪無罪判決書。 | |
過失重傷害 | 行人違規穿越馬路,在快車道上與機車發生碰撞,車鑑會初鑑、覆議皆認為機車駕駛人有責任,進入法院,林怡君律師協助辯護,一審以信賴原則認定係確係行人違規在先,機車駕駛人無過失,判決被告無罪。 | |
詐欺取財 | 林怡君律師協助被告洗清冤枉,詐欺取財案件不起訴。 | |
詐欺取財 | 當事人因受欺騙,誤提供帳戶及提領款項予詐騙集團,涉嫌詐欺取財及洗錢犯罪,林怡君律師辯護說明事件始末,經地檢署為不起訴處分。 | |
詐欺取財 | 當事人因受欺騙,誤提供帳戶予詐騙集團,涉嫌詐欺取財及洗錢犯罪,林怡君律師辯護說明事件始末,經地檢署為不起訴處分。 | |
詐欺取財 | 林怡君律師協助被告洗清冤枉,涉嫌詐欺取財案件不起訴。 | |
詐欺取財 、洗錢防制法 | 林怡君律師協助被告洗清冤枉,涉嫌詐欺取財、洗錢防制法案件,獲一審無罪判決。 | |
詐欺取財 、洗錢防制法 | 本案被告在電話依詐騙集團人員指示操作網路銀行APP,把轉入自己帳戶的被害人資金再匯出到其他帳戶,經地檢署以詐欺及洗錢罪的共同正犯起訴,經林怡君律師協助辯護,被告終能洗清冤枉,法院為無罪判決。 | |
詐欺取財 、洗錢防制法 | 被告因求職遭偽裝成合法公司之詐騙集團欺騙,誤協助提領被害人款項,帳戶內金錢均遭詐騙集團提領一空,被告經檢察官以詐欺取財罪、洗錢防制法罪起訴,經林怡君律師協助辯護,釐清冤枉,二審駁回檢察官之上訴,維持一審無罪判決。 | |
詐欺取財 | 少年因網路遊戲代練帳號事件,與他人發生金錢糾紛,對方向警局報案提告詐欺取財罪,經林怡君律師輔佐少年說明事件始末,返還爭議款項,法院認同少年並無詐欺取財之犯意,裁定不付審理。 | |
強制罪 | 林怡君律師協助被告洗清冤枉,被告所涉強制罪案件,獲一審無罪判決。 | |
誣告罪 | 林怡君律師協助被告洗清冤枉,被告所涉誣告罪案件,經台南地檢署為不起訴處分。 | |
緩刑判決 | 被告涉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,林怡君律師協助客戶取得緩刑判決。 | |
緩刑判決 | 涉犯詐欺、偽造有價證券罪,林怡君律師協助客戶取得緩刑判決。 | |
妨害名譽 | 林怡君律師協助被告洗清冤枉,取得妨害名譽(公然侮辱)案件為不起訴處分。 | |
妨害名譽 | 陳冠銘律師協助被告洗清冤枉,取得妨害名譽不起訴處分。 | |
妨害名譽 | 被告因情緒激動與被害人發生口角,而有「幹你娘」等不雅言論,林怡君律師協助辯護指出該對話發生環境不符合刑法「公然」定義,地檢署因此為不起訴處分。 | |
公共危險(放火) | 被告涉犯公共危險(放火) 罪,林怡君律師協助客戶取得緩刑判決。 | |
少年事件 | 少年涉犯過失傷害案件,經林怡君律師協助辯護,法院裁定不付審理。 |